今天最震驚的新聞首推""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這到底是啥ㄚ~
蛤~!!! 全國中小學老師未來不得拒留聯絡電話號碼給家長<<< 第一句這3小...
是我沒看懂還是現在突然又變成專制獨裁國家還是由教育部先開砲? 不能不留電話??
就連偉大的美國隊長都沒留了~ 還訂法這樣留,是真的要把老師逼的起飛嗎~~~~
再來... 也不得在週一至週五的晚上十點前拒接家長電話,這又是三小呢~
姑且不論他是三小,平心靜氣論~ 家長跟老師的溝通真的很重要
那麼就把這當成是心理諮詢與家長溝通時間算,一個老師7點30分到校至下午4點30分下班
這跟目前上班族差不多是9個小時,接著4點30分至10點整,是5個小時半
9小時+5小時半 很簡單的可以得到一個很合理的數字 "14小時又30分鐘"
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 只是半天加上兩個小時又三十分鐘
見鬼啦!!! 定這法案的時候人權團體或是勞工局怎麼都沒人抗議
這是要操死人阿!!!
以一天24小時來算~ 睡覺6小時~ 晚餐30分鐘 梳洗整理1小時
這樣算下來,一個老師一天只剩下很十分合理的兩個小時~~~ 去做私人事情
當你那麼想你就錯了~ 咱們看看下面草案的重點吧
每年考題相同率不能超過3成... 嗯~ 注意唷,是相同率~ 試問數學考式一次有幾各公式,國英史地是能有多少不同的內容
(別擔心,咱們老師有兩個小時可以思考)
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家庭訪問一次... 每各月扣掉週休大約是22天,以一班40各人來算,大約只要花上兩個月的下課後時間
(沒問題,咱們老師還有那兩個小時可以挨家挨戶的拜訪)
具備初級以上輔導知能... 要不要順便具備心靈操縱呢?
每年自費研習及學校安排研習共36小時以上... 嗯~ 這點是唯一再這群不合理中合理一點的要求
(我們老師有很多的週休可以自行學習,這一點問題也沒有)
至少每三年參加一次教師評鑑... 呃,過了又怎樣,不過又怎樣,不過失業了也不會減少失業人數阿
(看來再這兩小時中還要安排一點看書自習的時間~ 要求好像有一點點多了喔)
主動積極參加輔導、導師、導護、社團指導等工作... 放心~ 咱們老師就像百科全書 武林辭典一樣,而且還有多到不行的兩個小時可以使用
準時上下課8時~4時,請假才可離校... 早該訂的法案不是嗎?? 原來沒人訂過ㄚ,上班時間不會擅自離開崗位不是職場道德嗎??
看完這草案,想必這些恐龍教育部為這些怪獸家長量身特訂的草案真的是完美至極、無懈可擊阿~~~
完全合時合法合情又合理,把老師當外勞使用
這樣教育程度會上升?? 這樣台灣會多點人才嗎??
之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現在已經不是這麼解釋了嗎?? ""人才""到底是老師養成的還是家長養成的
還要教師幫忙排解輔導之~
總歸一句~ 這草案就像是再粉碎性骨折上貼了一個讓人放10萬個心的萬能OK蹦一般的聰明傑出呢